一、中黃二號茶葉和中黃一號區(qū)別?
在浙江,已報導的品種黃茶有天臺黃茶(中黃一號)、縉云黃茶(中黃二號)、余姚黃金芽等。有的是整個芽葉在一芽二、三葉前顯黃白色(如縉云黃茶);有的是嫩葉葉片葉肉呈鵝黃色,而葉脈呈綠色(如天臺黃茶)。
至于芽葉形成黃白色,茶樹葉綠素缺失的機理,有人認為是溫度和光照的影響,但這種現(xiàn)象產生的具體原因還不十分清楚,科學家們正在研究和觀察之中,人們拭目以待。
二、商標知識問答(會幾個答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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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哪個錯了給我標出來 !!讓我也開開眼!
三、151.278°E 33.8911°S 表示什么意思?
E East 東經151.278度,S South 南緯33.8911度
四、瑞士手表表盤上印的Swiss Made SL是什么意思?是表示該表在瑞士以外貼牌生產的嗎?
名牌戰(zhàn)略是瑞士手表的制勝法寶,瑞士各手表品牌質量穩(wěn)定、性能可靠且各具特色。那些享譽國際的著名品牌都沒有放棄“瑞士制造”的標志,名牌與“瑞士制造”標志互為支持,為消費者提供了最佳的品質保證。
在瑞士手表業(yè)中,除品牌外,手表制造商生產地也成為重要的標志:或是在手表上標出“瑞士制造”(Swiss Made),或是更準確地地理位置的描述如日內瓦。品牌名字吸引購買者的注意力,標出原產地則更具說服力,并可防止其它國家的廠商仿制產品。
瑞士手表是世界上被仿造最多的產品之一,這當然是成功的代價。盜版的方式有多種多樣,盜品牌,盜表款,盜金屬上的品質證明標記,盜“瑞士制造”或原產地字樣,甚至盜一些技術詞語如精密時鐘等字樣。假冒產品對瑞士手表業(yè)造成嚴重損害,不僅使其收入減少,而且對整個品牌產生不利的影響。不足為奇的是,整個瑞士鐘表行業(yè)為同這些行為做斗爭付出了巨大努力,以保護自身產品的價值和消費者的信心。
保護“瑞士制造”標志,與防冒者做斗爭是瑞士鐘表協(xié)會的主要任務之一。這一斗爭需要運用各國的法律及國際協(xié)定來執(zhí)行,其中包括瑞士與歐洲數(shù)國達成的雙邊協(xié)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世貿組織制定的多邊協(xié)定——TRIP協(xié)議。瑞士立法機構更是以身作則,通過法律武器來行使保護職責,1992年8月28日新制定的“商標及原產地標志保護法”加強了民事及刑事懲罰的力度。瑞士海關對進出口及轉口貨物實施更為嚴格的監(jiān)管。
如何確定“瑞士制造”(Swiss Made),這是一個十分有趣而又眾說紛紜的話題。在瑞士制造的表擁有“瑞士制造”或“Swiss made”這一名稱(或其簡稱“瑞士”或“Swiss”),這不僅僅是標明制造者或銷售者國籍的商標。這一標牌(用法律術語來說應該是“原產地標志”)在全世界范圍內享有很高的聲譽。幾十年來,“瑞士制造”已在人們心目中建立起高品質的形象。它既代表著可信的技術質量(準確、可靠、防水、耐熱),又是美觀(優(yōu)雅與新穎的設計)的代名詞。它是傳統(tǒng)工藝與現(xiàn)代技術的結晶。
瑞士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瑞士制造”做出了比較詳盡的解析。在“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中,詳細規(guī)定了可使用“瑞士制造”的手表所必須達到的要求。這一條例的基本原則是:判斷一塊瑞士表的質量要看其有多少工序是在瑞士境內完成的。即便有時需使用部分外國部件,但表的機芯及整體組裝以及對機芯和成品表的最終檢驗都必須在瑞士境內完成。瑞士產的零部件還必須占到50%以上的比例。
使用條件:
根據(jù)瑞士“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第1條款,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在外表使用“Swiss made”、“Swiss”或其它含“瑞士”一詞的表達方式,即:機芯為瑞士產;組裝在瑞士完成;生產者的最后檢測在瑞士完成。
瑞士機芯:
根據(jù)“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第2條款,對瑞士機芯的定義是:機芯組裝在瑞士完成;機芯的最后檢測在瑞士完成;除組裝價格外,機芯中的瑞士原件價格至少占全部原件價格的50%以上。
如果機芯為瑞士制造,而整表不是在瑞士組裝的,則“瑞士”標志只能出現(xiàn)在機芯中的一個元件上。表的外表上只允許使用“瑞士機芯”(mouvement suisse或Swiss movement)字樣?!氨眍悺甋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第3條款規(guī)定,“機芯”一詞必須完整地拼寫而不能使用簡稱,且必須與前面的“瑞士”一詞使用同樣的字體、字號和顏色。
“瑞士”標志的使用范圍:
根據(jù)“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第5條款,“瑞士”標志除使用在手表上以外,擁有這一標志的品牌還可以在銷售、促銷、宣傳、廣告、說明書、發(fā)票及商業(yè)函件上使用這一標志。
表帶
只有在手表及表帶均為瑞士制造的情況下,才能在表帶上標明“瑞士制造”。只有主要工序在瑞士完成且實現(xiàn)價值50%以上的表帶方被視為瑞士制造。如瑞士產表帶被用于非瑞士表上,則只可在表帶上明確標出表帶為瑞士產,例如:“瑞士表帶”(bracelet Swiss)。
表盒
用于表盒上的“瑞士表盒”(Swiss case)標志的使用條件是:主要工序在瑞士完成;組裝及檢驗在瑞士完成;至少50%的生產價值在瑞士完成。如盒上標有“瑞士表盒”,而內裝非瑞士表,則必須將表的機芯或整表原產地標志貼在表的外殼上。
“瑞士石英”(Swiss Quartz)標志
這一標志經常被外國生產者用在表面上,以說明使用的機芯是瑞士制造的。而根據(jù)“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規(guī)定,只有瑞士原產表才有權使用這一標志。
“瑞士原件”(Swiss parts)標志
當手表機芯使用的原件為瑞士產而裝配在國外完成時可使用這一標志。但它只能出現(xiàn)在機芯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用于表的外部。
在保護這一原產地標志方面,瑞士鐘表協(xié)會所起的主要作用是:1、根據(jù)聯(lián)邦議會授權解釋這一標志的使用范圍;2、對侵權使用行為進行干預和制止,以保護“瑞士制造”標志的名譽及品質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