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魯迅和胡適的關系——
第一,他兩個人曾是“一個戰(zhàn)壕里的戰(zhàn)友”。
第二,后來,在若干重大問題上,兩個人產(chǎn)生了明顯分歧。
第三,對于這兩個人的“交鋒”,不應該歸結為個人性格的差異,也不能以誰更有“風度”來評判。
一,魯迅和胡適,曾是“一個戰(zhàn)壕里的戰(zhàn)友”。這個“戰(zhàn)壕”,就是“五四”新文化運動。
陳獨秀、胡適和李大釗,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人物。
魯迅曾在《無聲的中國》中說,“五四”文學革命由胡適所“提倡”,他是響應“前驅(qū)者的命令”吶喊助威的。
胡適在《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卷. 導言》里,詳細講述了他提倡文學革命的經(jīng)過,他同時說,光有指導不行,還得要有新文學創(chuàng)作的成績,“人們要用你結的果子來判斷你”。
魯迅,就是在新文化運動中的奮力創(chuàng)作者。
在同一“戰(zhàn)壕”中,兩個人有過三次具體合作。
第一次,是關于婦女問題的討論。詳情不再贅述。
第二次,是關于胡適提出重新估定傳統(tǒng)小說的價值,把小說文體從邊緣提升到中心位置。魯迅很快完成了《中國小說史略》,胡給予了很高評價,并為魯迅辯護。
第三次,是胡適1922年刪改自己的詩集《嘗試集》。他鄭重地請了五位朋友參與,其中就有魯迅和周作人,這兩個人亦很積極。
可以看出,在新文化運動這一洪流之中,魯迅和胡適,曾經(jīng)很好地配合與合作。
二,兩人在后來的重大問題上也有過明顯分歧。主要的爭論有三次,但皆基于一個前提——胡適在新文化運動后期,改變了自己對新文化運動方向的認識,并陸續(xù)創(chuàng)辦了《努力周報》、《獨立評論》等政治性刊物,主張政治改良主義。
第一次爭論,是關于新文化運動方向問題。
“五四”運動過后,胡適認為,《新青年》“色彩過于鮮明”,他打算讓《新青年》???,另辦一本專講學術的雜志。
胡適說:“我是一個實驗主義的信徒”,“故不承認根本的解決。只承認那一點一滴做到的進步”。他稱這是他的“一點一滴的改良主義”,目的是為“好政府主義”服務。
胡適的主張,被李大釗和魯迅所明確反對。
魯迅寫了名為《導師》的雜文,批評一些以青年導師自居的知識分子,這里面就包括胡適。
魯迅說,“我并非將這些人一切抹煞,和他們隨便談談,是可以的”,要他們指路,就有點危險。他說:“中國大概很有些青年的‘前輩’和‘導師’罷,但那不是我,我也不相信他們?!?/p>
第二次爭論,是關于中國走哪條路問題。
第一次爭論,胡適所要“改良”為“好政府”的,是北洋軍閥政府。
第二次,則是國民黨政府。
他在1929年12月出版的《新月》雜志,發(fā)表《我們走哪條路》一文。他說,中國的敵人,不是封建主義,因為封建制度在兩千年前就崩潰了,也不是帝國主義。他說,帝國主義“偏愛光顧”中國,是因為中國自己存在貧窮疾病等“五大惡魔”。他提出,要“集合全國的人才智力,充分采用世界的科學知識與方法,一步一步作自覺的改革,在自覺的指導之下,一點一滴的收不斷的改革之全功。不斷的改革收功之日,即是我們的目的達到之時?!?/p>
魯迅對于這樣的“建議”,給予了尖銳諷刺,說這樣的“好政府主義”,“一點一滴改良論”者,因為時代不同,一時似乎找不到主子的模樣,其實,主子是有的。魯迅稱他們是“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
對于魯迅的諷刺,梁實秋有過回應,胡適沒做回應。
第三次爭論,是關于要不要停止內(nèi)戰(zhàn)共同抗日問題。
“九一八事變”,日本侵略者占領了東北。1933年,中國共產(chǎn)黨提出了停止內(nèi)戰(zhàn),聯(lián)合抗日的主張。
但國民黨政府,對日軍放棄抵抗,反而提出“寧可錯殺一百,不許放走一人”,進一步加強了對愛國人士的迫害。
1933年2月15日,胡適在英國人在上海辦的英文報紙《字林西報》上,發(fā)表《北平通信》。他說,親自看了幾個監(jiān)獄, “據(jù)他的慎重調(diào)查”,實在不能得出國民黨摧殘人權的“最輕微的證據(jù)”。他“很容易和犯人談話”, “還能用英國話和他們會談”。監(jiān)獄里是很“自由的”。關于嚴刑拷打,“連一點兒暗示也沒有”。
魯迅很快在《光明所到……》一文中,諷刺胡適說: “我雖然沒有隨從這回的‘慎重調(diào)查’的光榮,但在十年以前,是參觀過北京的模范監(jiān)獄的。雖是模范監(jiān),而訪犯人,談話卻很‘不自由’,中隔一窗,彼此相距約三尺,旁邊站一獄卒,時間既有限制,談話也不準用暗號,更何況外國話。而這回胡適博士卻‘能夠用英國話和他們會談’,真真特別之極了。莫非中國的監(jiān)獄竟已經(jīng)改良到這地步,‘自由’到這地步;還是獄卒給‘英國話’嚇倒了,……幸而我這回看到了‘招商局三大案’上的胡適博士的題辭:‘公開檢舉,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光明所到,黑暗自消?!矣谑谴髲卮笪?。監(jiān)獄里是不準用外國話和犯人會談的,但胡適博士一到,就開了特例,因為他能夠‘公開檢舉’,他能夠和外國人‘很親愛的’談話,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恢@位‘光明’回府以后,監(jiān)獄里可從此也永遠允許別人用‘英國話’和犯會談否?如果不準,那就是‘光明一去,黑暗又來’了也?!?/p>
對此,胡適有所回應。
他又在《字林西報》上發(fā)表談話說:“任何一個政府都應當有保護自己而鎮(zhèn)壓那些危害自己的運動的權利”。
胡適還對他的“日本朋友”說:“日本只有一個方法可以征服中國,懸崖勒馬,徹底停止侵略中國,反過來征服中國民族的心?!彼f,這是“征服中國的唯一方法?!?/p>
(1932年魯迅在北平師范大學講演)
上述這些事件,盡管時過境遷,但查到真相并非難事。
胡適,在學術上很有成就;在新文化運動中,亦貢獻頗多。
但是,不能不說,他是一個從思想和感情更接近當時統(tǒng)治者的知識分子。
1938-1942年,胡適能夠擔任民國政府駐美國大使,就能說明問題——他的思想和感情不是與當政者很接近,便不會接受任命;同樣,不是這樣,當政者也不可能任命他。
而魯迅,同樣作為知識分子,無疑是站在中國大多數(shù)老百姓一邊的。
是非曲直,總還是要尊重歷史;從歷史真實中,也才能看清是非曲直。